依照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
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【退費機制】
1.課程前兩個月內(含)至一個月內申請者,退課程費用90%
2.課程前一個月內(含)至一週前提出,退課程費用之70%
3.課程一週內提出,恕全數不退還。
退費:
向主辦方申請審查後,15個工作天辦理退還
以上1-3點如有付預購訂金,訂金恕不退費!
主辦方
課程前若主辦方因問題取消課程,將全數退還已繳交的費用;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(像風災,地震,達人事行政局之停課,停班標準)主辦方保有更動行程之權利,若確定取消課程,扣除行政費用後退還。
*轉讓/延期
完成課程費用繳款,學員因故無法參加課程者
1.可轉讓名額,可自行轉讓;
2.課前一周前可申請延期,並向主辦方提出申請,審察後(需簡附相關文件)方可受理延期,補足行政手續費課程費用之20%,並以乙次為限。
*覆訓生已有覆訓優惠價,不適用於本退費及延期辦法,但仍保障轉讓辦法及法律規定之七天猶豫期。
註:依法只規定保障七天猶豫期,並無本退費之比例原則,本退費辦法及延期辦法都是本中心考量讓同學方便,出於善意而訂定的,請同學們珍惜。
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【退費機制】
1.課程前兩個月內(含)至一個月內申請者,退課程費用90%
2.課程前一個月內(含)至一週前提出,退課程費用之70%
3.課程一週內提出,恕全數不退還。
退費:
向主辦方申請審查後,15個工作天辦理退還
以上1-3點如有付預購訂金,訂金恕不退費!
主辦方
課程前若主辦方因問題取消課程,將全數退還已繳交的費用;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(像風災,地震,達人事行政局之停課,停班標準)主辦方保有更動行程之權利,若確定取消課程,扣除行政費用後退還。
*轉讓/延期
完成課程費用繳款,學員因故無法參加課程者
1.可轉讓名額,可自行轉讓;
2.課前一周前可申請延期,並向主辦方提出申請,審察後(需簡附相關文件)方可受理延期,補足行政手續費課程費用之20%,並以乙次為限。
*覆訓生已有覆訓優惠價,不適用於本退費及延期辦法,但仍保障轉讓辦法及法律規定之七天猶豫期。
註:依法只規定保障七天猶豫期,並無本退費之比例原則,本退費辦法及延期辦法都是本中心考量讓同學方便,出於善意而訂定的,請同學們珍惜。